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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布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引领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发布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引领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耗与绿色转型,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近日正式发布《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的出台,旨在通过明确的政策引导与技术规范,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与绿色建材,为吉林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建设绿色化奠定坚实基础。

《目录》内容系统全面,主要分为“推广”、“限制”和“禁止”三大类别,构建了清晰的技术发展与淘汰路线图。

“推广类” 部分,《目录》重点列举了一批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符合吉林省气候特点与资源条件的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这主要包括:高性能节能门窗(如断桥铝合金窗、塑料窗、复合窗等)、高效外墙保温系统(如模塑聚苯板、岩棉板等A级防火保温材料)、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如太阳能光热系统、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建筑遮阳技术、绿色建材(如高性能混凝土、利废建材)、节能照明与智能控制技术、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以及建筑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等。政府将通过示范工程、财政补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激励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在设计、施工、改造等环节优先采用这些技术与产品。

“限制类” 部分,《目录》对部分能效水平偏低、存在一定应用局限或需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的技术与产品进行了使用范围、条件或比例的约束。例如,对能效等级较低的用能设备、某些传统非高效的采暖方式等,可能在新建公共建筑或特定区域中被限制使用规模或强制要求进行能效提升改造。这一类别体现了政策的渐进性与针对性,为技术升级和市场过渡预留了空间。

“禁止类” 部分,《目录》明确划定了技术红线,严禁在吉林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中使用已被国家明令淘汰或能效严重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对环境不友好的落后技术与产品。典型的如:实心粘土砖(在框架结构填充墙等部位)、部分低效高耗的照明产品(如白炽灯)、不符合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单层普通玻璃窗、能效等级过低的锅炉、冷水机组等用能设备,以及某些不达标的保温材料等。此举将有力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从源头上保障建筑工程的节能质量和安全环保性能。

此次《目录》的发布,对吉林省建筑行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影响:

  1. 引导产业升级:为建筑节能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与应用指明了方向,将带动相关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升级。
  2. 规范市场秩序:通过设立清晰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遏制落后技术与产品的流通与应用,保障优质节能产品与技术的市场空间,促进公平竞争。
  3. 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淘汰不安全和性能不达标的产品,有助于提升建筑围护结构质量、设备系统能效和整体建筑安全水平。
  4. 助力双碳目标:通过大规模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将有效降低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是吉林省落实建筑领域减排任务的关键举措。
  5. 提升居住品质: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与产品,将直接改善建筑的保温、隔热、采光、通风与室内环境,提升居民的居住舒适度和健康保障。

下一步,吉林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目录》实施的监督管理,将其纳入工程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市场稽查等各个环节。将配套开展宣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执行《目录》的意识和能力,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技术发展水平适时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吉林省此次发布的《目录》,是推动建筑节能工作走向精细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重要政策工具,标志着该省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建筑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将对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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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8:38:19